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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黔南州人民检察院领导下,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对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二)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三)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四)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五)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六)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七)开展设计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八)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九)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管理本院检察人员,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院内设6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和政治部。无下属单位。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只有本单位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728.2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57.83万元,降低3.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各项费用开支,日常运行公用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67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1.48万元,占89.5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74.37万元,占10.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2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00万元,占82.63%;项目支出300.27万元,占17.3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553.9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104.96万元,降低6.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各项费用开支,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3.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1%。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79万元,降低3.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各项费用开支,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1335.19万元,占85.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07.39万元,占6.91%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42.74万元,占2.7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68.57万元,占4.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219.74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9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7.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退休人员过世追加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20余万元,在职人员退休,追加了新增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费用;项目资金较预算数增加,主要是因为年初预算时对项目资金未进行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项目资金拨付了约250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检察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831.85万元,支出决算为827.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预算时按照上年度11月份在职在编人员进行预算,但因上年度12月份,有2人调离,2人退休,实际本年度人员较预算时有所减少,导致实际支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较预算数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检察科目(款)其他检察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06.8万元,支出决算为508.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45.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只有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无项目资金,实际执行时项目资金拨付了约250万元,并拨付了2021年结转的项目资金约50万元,故导致其他检察支出科目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了约3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2.61万元,支出决算为62.6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因部分人员退休及调离,追加了职业年金记实部分共计15.44万元并予以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抚恤科目(款)死亡抚恤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未预算死亡抚恤金,但本年度有一名退休干部去世,追加了其死亡抚恤金27.46万元并予以支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2.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部分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决算的行政单位医疗较预算有所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事业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96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7.29万元,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缴费基数调整,且追加了新进公务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并支付。

1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3.89万元,支出决算为68.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2.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部分人员离职及退休,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故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有所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3.39万元、津贴补贴242.93万元、奖金109.24万元、绩效工资7.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8万元、住房公积金68.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60万元、退休费46.80万元、抚恤金27.46万元、生活补助费1.81万元;

公用经费26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27万元、印刷费5.27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电费23.28万元、邮电费5.69万元、物业管理费56.57万元、差旅费5.73万元、维修(护)费9.76万元、培训费0.90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劳务费3.50万元、工会经费30.03万元、福利费5.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83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37万元,支出决算为3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1.37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降低1.19%,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本年度跟上年度一样,无因公出国(境)相关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7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7.85%,比上年减少0.38万元,降低1.22%,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压缩开支,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2.15%,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12%,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开支,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70万元,支出决算30.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维修保养、车辆年审保险、洗车及出差办案用油等。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67万元,支出决算0.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0.67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7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来我院指导及督导检察业务工作等活动就餐费等。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36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92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46.92万元,降低15.05%,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共有车辆6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2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2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因项目资金涉密,故不予以公开。

(二)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项目绩效自评表因项目资金涉密,此处不予以公开。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附件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表.xls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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