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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检院与县消防大队共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机制
时间:2014-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掌握消防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环节和规律,积极探索预防消防系统职务犯罪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和推进全县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9月16日下午,瓮安县检察院与瓮安消防大队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第一次联席会议”,就如何加强预防消防职务犯罪进行了深入探讨。瓮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光杰、反贪局长陈军、反渎局长商涛章、预防局负责人罗松,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张云、副大队长黄君钊及防火监督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云大队长介绍了瓮安消防大队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一些做法,包括认真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开展“开门评警”、“双述双评” “人大代表走消防、看执法”、“聘请行风监督员”等活动促建清廉消防,近年来切实杜绝了消防官兵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随后,大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火灾案件,就如何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职务犯罪预防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就下一步如何完善协同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机制、协同开展预防咨询机制、加强案件的查防情况通报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最后,郑光杰副检察长对消防工作如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消防大队的全体官兵要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内外联合机制。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消防大队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监督,消防大队要严格规范程序、关口前移,促使相关责任人依法合规、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有效预防各类职务犯罪的发生。三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机制。检察机关与消防大队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定期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切实加强两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强化双方信息共享,深化创新共同预防消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促进消防大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广泛宣传《消防法》,倡议各级党委政府与单位理解消防工作,加强消防执法的独立性。

  会议还确定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调领导小组,建立疑难消防问题报备制度并严格执行和落实,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消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罗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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