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专项行动】联合打击民事非诉执行虚假诉讼行为,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为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专项活动,加大对民事非诉执行虚假诉讼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10月11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召开关于建立《瓮安县防范和惩处民事非诉执行虚假诉讼工作机制》联席会。
会上,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金领就民事检察监督活动中常见易发的民事非诉执行虚假诉讼行为进行通报,并就工作机制的来源、依据以及目的等进行详细解释。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分别就工作机制中民事非诉执行虚假行为的甄别发现、线索移送、责任追究等问题发表了可行性建议,并就下一步各方之间加强沟通协作、联动履职达成合意。
“民事非诉执行虚假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我们公检法司四单位在法定职权内分工负责、协作配合,依法合力防范和惩处民事非诉执行虚假诉讼行为,有利于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