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该院邀请被害人所在地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司法所代表、侦查人员、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等参加会议。
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易延庆出席并主持会议。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黄立望对案件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等作全面介绍和说明,对全案证据进行公开展示并征求与会人员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杨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据悉,这是该院案件公开审查的首次尝试,旨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探索适用公开审查制度,增强司法透明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4月17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摄影-周飞杰)
4月17日,该院案件承办检察官黄立望对案件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作介绍和说明(摄影-周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