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检察院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中,善于认真分析和总结,找出了该县交通肇事易发的症结所在,及时向该县公安交警大队发出检察建议并获采纳,促使该县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今年以来,瓮安县检察院办理了近10件交通肇事案,在审查这些案件时发现,交通肇事地点大多数发生在该县政府新区大道、人群集中地段和中小学校院门口。经检察干警调查走访,酿成车祸的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交通肇事地点均未设置减速带或限速标志;二是交通肇事地点均没有交警指挥交通;三是部分学生驾驶摩托车飚车;四是驾驶员违反车辆操作规程或车检不严格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针对这些情况,为维护群众生命安全,该院及时向县公安局交警大 队发出检察建议。接到建议后,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并快速作出反应,出台了具体整治方案和整改措施,迅速在全县掀起了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一是在河西新区大道设立限速(40公里)标志,配备雷达测速仪等科技设备,严厉打击机动车超速飚车违法行为,5月份至今已查处机动车超速268起,扣留涉嫌飚车车辆21 辆;二是开展护学行动,落实警力12人在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立护学岗,在人、车流较大的二小、四小、一中、三中等地定人定岗指挥交通。三是对全县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测,并形成定期下乡开展车辆检验的工作机制。四是在县城区主要干道及中小学门口悬挂横幅标语、设岗站警以维护交通秩序。
通过交警部门的努力,目前瓮安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事故明显减少,得到了群众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推动了“平安瓮安”建设。(公诉科:秦啟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