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家中已承包了约8亩稻田,全部秧苗还急需丈夫陈某某回来打田耕种,否则一家人接下来的生活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妻子用抽泣哽咽的声音说道。
近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审查期间,陈某某的妻子粟某某到承办检察官办公室提交了一份自己患有慢性胃炎等16种病症的出院诊断记录,讲述了目前家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承办人在认真听取了粟某某反映的其家庭实际情况后,耐心地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进行心理疏导,稳定了粟某某的情绪。为积极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承办人立即前往陈某某住所地社区通过调查和田间地头实地走访方式,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
经走访核实,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系家中唯一劳动力,妻子粟某某身患16种疾病需住院治疗,家中有三个小孩,最小的只有4岁,家庭经济来源靠务农,现正值秧苗培育成熟,打田耕种时节,油菜籽也待收割进仓。承办人了解陈某某家庭实际情况后,结合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性以及陈某某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和初犯等情节,最终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此举是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农民家庭正常生活的具体行动,切实避免了“案件办了、生活垮了”的悲剧发生,充分彰显了检察关怀和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