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从程序和实体上,以召开公开听证的形式向我们全方位的进行释法说理,这个形式很好,使我们能充分的了解案件,同时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一当事人代表这样说到。
10月30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民事申请监督案件举行首例民事公开听证,旨在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强民事检察。
2020年10月9日,瓮安县鑫润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其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被冻结,向瓮安县人民法院申请用其在建的商业用房担保解封瓮安县人民法院(2020)黔2725执1424号执行冻结申请被驳回,遂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本院接到申请后,因该案涉及民营企业,为确保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本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发现该案存在程序和实体上的瑕疵,为精准监督,本院特召开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基本案情,利用PPT影像展示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对相关法律依据进行释法说理。随后,详细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对该案发表了充分的意见和建议,为该案的处理提供了有效的参考。
通过听证,涉案当事人认识到自己公司在内部管理上存在漏洞,为他人损害自身利益提供便利条件,今后将加强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强化公司管理职责,严防类似案件的发生。
本次公开听证会,是该院首例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严格按照听证程序进行,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着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今后,该院将以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以公开促公正,做强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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