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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 奋力脱贫致富 -- 瓮安县检察院扶贫工作纪实
时间:2018-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场前所未有的脱贫攻坚战在全国范围内打响。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黔南州、瓮安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的殷切嘱托,讲政治顾大局,积极履行扶贫责任,精准帮扶,助力脱贫攻坚,认真落实“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集中精力解决了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取得成效。

  一、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大局

  2014年,瓮安县委、县政府提出“要用3年的时间,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全面脱贫,且不让脱贫人口返贫,提前完成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目标。为担当检察使命,决战脱贫攻坚,瓮安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坚持把脱贫攻坚与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全院上下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从服务于脱贫攻坚工作大局。该院始终做到坚持“政治导向”和“大局意识”,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在思想认识领域内的落实。把脱贫攻坚工作与开展的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大学习大讨论等工作统筹安排。

  该院专门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全部挂帮到扶贫村,落实责任,督促驻村干部履职,做好驻村干部思想工作。于2014年以来,该院选派精干力量,下沉到瓮安东、南、北面多个偏远贫困村开展驻村脱贫工作,先后委派3名党员干部分别到平定营镇细沙村、猴场镇松坪场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2017年以来,前后分三批安排22名干警下沉驻村到珠藏镇新星村、银盏镇玉华社区、猴场镇金竹村、下司社区、松坪社区,形成23个网格,结对帮扶24个村民组,共8843302人,贫困对象133476人。自2014年以来,该院共累计使用脱贫资金42万余元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二、让检徽在脱贫攻坚主战场熠熠闪光

  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在今年初调研长顺县脱贫工作时,要求全省参与扶贫工作的检察干警要真正把派驻的“他乡当故乡”,让检徽在脱贫攻坚主战场熠熠闪光。

  随即,瓮安县检察院提出工作纪律和要求,强化认识,统一思想,全院干警要坚决扛起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真抓实干,精准施力,下沉驻村干部真正把派驻的“他乡当故乡”,切实蹲得住、帮得上、干得好,冲锋在扶贫攻坚的第一线,不折不扣地把县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县委制定的2018年通过国家脱贫验收的“精彩出列”。

  该院始终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要求,确保国家扶贫政策在贫困地区落实。全院上下充分认清形势任务,思想上真正重视,行动上积极作为,全力做好驻村入户帮扶各项工作。

  一是强抓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脱贫攻坚支撑力量。2014年脱贫攻坚开展以来,该院干警配合镇政府整合了组组通、人饮工程、农网改造等项目资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组组通道路建设共13条,20.8公里,维修改造大、中、小型饮水安全工程15个,解决了6个村民组171户存在不同程度的用电困难问题,实现了群众喝水不用抬、烧饭不用柴、走路不湿鞋的美满愿望。

        

    二是狠抓人居环境改造,打造生态宜居住宅。该院驻村干警认真排查每户住房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改造政策,共组织实施危房改造240户,涉及建档立卡户76户,危房改造整改率达到了27%;利用“改厨、改厕、改圈”政策,该院对改造存在困难的家庭,共开展改造并完工投入使用182户,整改率达20.6%

  三是强化产业就业扶持,确保群众稳定脱贫。2014年以来,驻村干警鼓励并发动群众发展脆红李,茭白,优质水稻,应季蔬菜,生猪、黄牛养殖,涉及农户131户,配合各村成立各类种植和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鼓励群众以技术、资金、土地等多方面参与入股,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政策落实,已实现贫困户产业发展100%覆盖的要求。引导参加农业技术培训300人,专业技能培训50人,推荐困难群众到县、镇企业务工共150人,共6名困难群众纳入村级公益性岗位,通过大力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以就业促增收等多重并举助推困难群众稳脱贫,脱真贫。

  四是强化社会保障,增进民生福祉。该院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生高中“两助三免(补)”和大学、高职“两助一免”政策,按批次先后帮助21名困难学生申请到教育资助,引导13名贫困大学新生申报“雨露计划”“泛海行动”“春辉助学”等教育资助。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四重医疗保障”,累计医疗扶贫救助13人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内报销比例达90%以上,对非建档立卡户申请二次医疗救助,涉及医疗确有困难农户99人,2017年度超过7000元部分享受二次医疗报销11.72万元,减少家庭负担,避免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大幅提高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协助村委将1833人无力脱贫、无业可扶的“两无”人员按程序申请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五是强抓异地扶贫搬迁,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该院积极做思想工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异地扶贫搬迁。2014年至今,引导和鼓励实施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829人,旧房拆除复垦面积1.22亩,推荐就业1人。配合镇政府抓好异地扶贫搬迁动态管理,紧紧围绕“搬得起”“住得下”“稳得住”来开展工作,落实好搬迁户教育、医疗、就业的保障工作,没有出现因搬迁而负债的情况。

  通过结对帮扶,下沉驻村检察干警精准识别贫困户,准确掌握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分析致贫原因、了解贫困户具体需求,因户施策,帮助其量身制定个性化、精准化的帮扶措施942条,实施危房改造240户,异地扶贫搬迁11户,改厨、改圈、改厕182户,“亮化”621户,“洁化”802户,“硬化”176户,饮水工程17个,新建农业种植和养殖产业合作社6个,帮助贫困人口就业16人,新识别纳入低保和五保37人,帮助困难家庭医疗救助二次提升比例报销11人,贫困户人均年增收1500元。为帮扶村民组解决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美化人居环境,实施产业脱贫政策让特色产业全覆盖贫困人口,切实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做到“真脱贫、脱真贫”。  

  三、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新贡献 

  省检察院党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新贡献。该院党组认真谋划,充分调研和思考,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提出解决老百姓的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同时,全院上下工作重点围绕做好法治宣传、守护公平正义、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一是强化乡村治理,全面推动脱贫攻坚进程。该院驻村干警充分发挥党员引导作用,通过发现一人,化解一人,引导一人的工作方针,激发群众穷则思变的斗志,不做局外人、不做旁观者,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灌输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思想。针对个别群众,一方面积极教育与引导,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利用好法律手段,严惩恶意阻碍施工、恶意扭曲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村民。该院驻村干警配合各村已打击2起无理取闹、阻碍脱贫攻坚进程的事件,对置父母于危房而不顾,自己却生活在小洋房中不尽赡养义务的群众,批评教育6起,对其他群众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二是强化扶贫政策宣传,营造脱贫致富氛围。全年以来,根据全县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的统一安排,各包保责任人通过送政策包、张贴明白卡、现场口头宣传等形式向建档立卡户进行政策宣传,帮扶对象的133户贫困户已全覆盖知晓了易地扶贫搬迁、教育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扶贫、社区保障兜底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特惠贷等扶贫政策。针对普通群众,驻村检察干警通过拉网式排查的方式,边排查边宣传,积极开展“新时代讲习所”、“院坝会”、“座谈会”、“家庭会”等政策宣传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该院将按照省、州、县有关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大做强产业,完善基础设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制定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断奋斗。将加大宣传村规民约,营造和谐美丽农村环境;加强涉农法治建设,推动农村法治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和涉农公益诉讼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这是党向历史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更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的指南针。瓮安检察人将继续砥砺前行,投身脱贫攻坚战,在脱贫攻坚中彰显检察力量,体现检察担当,这是面对新时代的作出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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