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由瓮安县总工会组织开展的瓮安县春季“全民健身徒步行”活动如期举行。瓮安县举办以“全民健身、快乐行走、健康生活”为主题的2017年春季“全民健身徒步行”活动,吸引来自全县干部职工4000余人参与到活动中。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发挥积极参与的拼搏精神,经过激烈角逐荣获一等奖1人,三等奖1人的好成绩。活动一开始,徒步队伍从瓮安县委党校出发,途径芭田公司、石林景区路口,终点设在猴场镇城门洞处,全程约10公里。比赛中,各参赛队纷纷竖起队伍的旗帜,走出室外快乐行走,亲近大自然,感受自然美景,享受健康生活。
通过这次比赛,不仅锻炼了身体,又使全体干部职工向心力、团队协作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