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席会议
为进一步发挥好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国家、集体民事权益不受侵害。6月16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召开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席会议。
会上,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司法局等4家单位对农民工讨薪案件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进行认真研讨,充分交换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农民工讨薪案件支持起诉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对农民工讨薪案件民事支持起诉的具体办案流程、分工、协作予以规范,使检察院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次会签的《关于建立农民工讨薪案件支持起诉的若干意见》规定了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等4家单位在支持起诉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各单位坚持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在线索来源、案件办理等方面建立沟通协作制度,使该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服务大局的新探索。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并加大同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切实把好农民工讨薪案件的质量关,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高效衔接,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