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简介
组织机构
工作职能
荣誉室
检察长信箱
中国检察听证网
  通知 >>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检察调研工作实施意见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拍卖公务车辆的通知
官方微博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投诉建议
检察官答疑
代表委员联络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瓮安县检察院:落实责任 突出亮点 强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显成效
时间:2017-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理论武装,突出提升检察机关形象抓舆论引导,突出文明创建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突出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抓检察文化发展,该院意识形态工作主题鲜明、特色明显,体现检察工作特色,展现检察院机关良好形象。


 

一、全面推进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意识形态责任 


 

该院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和院领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的“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全院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该院专门召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中心组学习和研讨会和专题党组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和考核。同时,该院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同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助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落实责任内容,狠抓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小组,制定了联席会制度,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并按要求向上级检察院和县委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开展了重大思想舆论监督和重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对错误思潮和言论开展坚决斗争。四是建立年度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半年报送州检察院、县委关于我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五是结合本部门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实时掌握和判断意识形态走向。六是制定了意识形态阵地相关管理制度,我院先后制定了“两微一端”管理制度、外宣审批推送制度等。七是建立了网络信息员队伍并按要求搞好互联网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八是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警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


 

(三)履行责任监督,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纯洁 


 

我院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所辖意识形态阵地纯洁性。多年来,我院未出现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未出现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或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同时,我院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的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责任。


 


 

二、突出亮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显著提升


 


 

(一)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理论武装实现新突破 


 

我院认真落实理论武装大推进,理论宣传大加强,理论研究大深化要求,坚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主要途径,把学习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 


 

 


 

一是出台了《中共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安排》、《全市检察院系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等体制机制性文件,建立了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制度、考核制度、激励制度、考勤制度、培训制度等工作制度,对学习时间、内容、人员、质量、交流、检查等作了具体明确,形成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的良好格局;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检察院大讲堂、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等学习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领导干部学习平台,瓮安县检察院党组中心组组织“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会议;三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主线,组织机关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中央、省、州、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先后开展了习近平系列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等多次党的理论学习;四是通过简报、电子显示屏、检察门户网站、其他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宣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指导原则、基本要求,以及院党组在开展学习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
 


 

(二)突出检察工作特色,舆论引导呈现新亮点 


 

一是建立《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定新闻发言人,并进行相关培训。明确了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规则、新闻发布步骤和发布纪律。二是建立网络舆情监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督,适时掌握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舆情,及时引导网民客观评判热点问题。三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简报等宣传媒介,开展阵地宣传。四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州、县级各类党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体育赛事活动。五是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主动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对接,加大宣传检察工作力度,先后在各类党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检察院工作,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提升了检察机关文明形象;二是开展检察长与干警“谈心交心”,实时掌握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对价值取向扭曲和有趋势下滑的,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三是以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开展“带头做文明人,干文明事”的活动;四是始终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引领检察院工作科学发展,着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让全院干警在创建活动中人人参与、人人受益。


 

(四)突出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检察文化丰富多彩 


 

该院结合检察工作,利用检察官文联、工会、机关党组织这些阵地,团结全院干警开展各方面文化、体育、党建等活动。通过组织活动,丰富检察干警文化生活,促进形成凝聚力。一是充分运用报刊杂志、瓮安检察网、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在会议室、走廊等处悬挂检察院工作职责、工作思路、悬挂廉政条幅和警句格言等内容的展板,广泛宣传检察文化成果,展示检察院机关的良好形象。二是适时组织开展检察文化研讨、学习交流等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积极开展评选优秀案卷、信息、调研文章活动,展示优秀检察文化成果;四是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组织开展征文、演讲、书法、摄影、徒步走等活动,使检察干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时处处受到检察文化的感染和熏陶,较好提升检察干警的思想境界。近年来,该院的书画影作品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的赛事中,先后有70余幅作品参展,30余幅作品获得大奖;在今年黔南州院组织的演讲比赛、诗歌朗诵等党建主题和“规范司法行为”主题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干警独著的关于瓮安风俗礼仪的20余万字书得以刊发发行。 

近年来,该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示范院。今年6月7日,原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同志视察该院司法体制改革和大数据融合应用工作时,得到陈书记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是该院党组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全院上下凝心聚力的实干工作取得的。 

 
 

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贵州省瓮安县雍阳办事处北部新城一号写字楼 邮编:550400 电话:0854-2777826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访问量Web Trac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