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贵州省检察院法警总队队长吴洪胜一行在黔南州检察院法警支队长李代强的陪同下,来到瓮安县检察院,对该院办案工作区建设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组一行对照《贵州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检查验收评分标准》实地察看办案工作区硬件设施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该院建设和改造办案工作区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查阅了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资料。认真听取了该院分管副检察长陈德清同志和法警大队队长洪俊同志对办案工作区建设和使用管理情况的工作汇报。检查组认为瓮安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合理、装备齐全、安全器材性能良好,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范、安全,软硬件建设均达到验收标准,以99分的高分顺利通过验收,检查组当场向该院颁发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准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