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未检部门检察干警在分管院领导邓太华的带领下,驱车近百余公里到建中镇、银盏镇对10余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回访工作。
该院干警在回访建中镇高坪村翁公组冯某某失火一案时,发现被告人冯某某年近七旬,无劳动能力和固定经济来源,对过火面积90余亩的林地无赔偿能力。王某某等5户被害人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自行补植种树。得知该情况后,邓太华便立即安排控申部门向该村村委会和镇政法核实了相关情况,收集相关材料,拟为这5户村民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让村民用救助资金对被烧毁的林地补植补种,恢复生态。
该院通过院领导亲自带案回访,发现并解决群众诉求,将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一切工作从群众利益出发,牢固树立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文|兰家丽、易延庆